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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概念創造與原型思考


產品概念是產品的靈魂,沒有靈魂的產品根本出不了企業的大門,但傳統的R&D借用或抄襲別人的產品概念,不重視概念創造或者根本沒有概念創造這個階段。因此提到原型(Prototype)時,大家直覺得就想到設計已完成,製作原型的目的只是為了測試功能是否有誤,完全談不上創新。

在OEM/ODM的時代,上述的想法並沒有錯,但跨越了ODM後,企業為求有自己創造的新產品,就必須要有「概念創造」這一階段,而且概念創造要比傳統的細部設計來的重要。英文有所謂Design the right thing first, then design it right的想法,概念創造就是產出「對的產品」來進行產品開發的工作,若挑錯或設計出不良的產品概念,後續的產品開發工作,可能全部泡湯。

特別是全球進入體驗經濟的時代,為了能開發出可以感動顧客的產品,必須要能充分了解顧客,所以在概念創造階段必須要進行「使用者研究」、「使用者情境模擬」、「原型思考」、「概念評估」、「概念篩選」等工作,這個階段必須有人類學家、心理學家等專業的人士加入,才有辦法了解顧客的真正需求,事實上歐美企業在這方面的努力紮根很深,也用了很多社會科學家餐與產品開發工作,台灣在這方面的努力則還有待加強。

上述概念創造中的工作,以「原型思考」和傳統RD人員的想法差異較大,稍加說明如下:
原型是概念的呈現,它將概念明確地立體化,使其成為可以實際體驗的形式。但為求概念的創新原型可以有不同的做法,一種是用黏土建造的,也可是用紙箱、木材建造的草率原型(dirty prototype),或是用攝影、電腦合成的影像來呈現的原型樣品。這裡製做原型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要說服顧客或長官,而是「原型思考」,每一次有靈感、就做成原型,考量功能、形狀、用法等,雖然做出的樣品都會失敗,但失敗是成功之母,這是創造的演練。

但企業通常等概念成熟後才製作原型,但那樣就沒有經過原型思考這個步驟了。「原型思考」也是藉由親自動手,一面活動身體一面思考的方式,這樣可以了解更多事情。而且實際做出樣品後,可以實驗其與使用者之間的關係,產生更多的靈感。更可以配合腦力激盪法想出更多點子。原型可以做為討論的基礎,幫助解決問題,也可以幫助設計人員驗證各階段的假設,若運用得當可以啟發創造力,驗證新點子的價值,它是概念創造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份。原型幫助你了解顧客,選出最精確準的解決方案,但原型採用最簡單的方法製作即可,我們只要剛好的原型,不須要過度擴充原型的功能。

產品概念一詞代表產品承諾、顧客主張以及顧客為什麼會買該產品的原因。因此產品概念會描述產品特徵(形式或技術),新產品與現有產品或競爭者之差異,以及顧客利益。概念創造完成後,可以進行概念測試,預先篩選不適合的概念,同時預估產品的銷售量,而且可以藉此活動發展更成熟的概念。但通常在此僅是初步的篩選,篩選的重點在點子是否具市場的吸引力、產品優勢、技術優勢以及與公司的經營策略是否吻合等,通常在此不須計算財務數字。最後再提出「新產品概念書」,作為正式書面提議,以進行概念測試或評估工作。

附註:
相片座椅改良自丹麥著名設計師Jacobson所設計的Ant Chair,為1955年最暢銷的椅子,目前仍為哥本哈根JACOBSEN餐廳的標準配備,該餐廳的基本消費額約50歐元,仍走簡約的風尚。

2009年7月25日 星期六

如何創造顧客利益?Honda 案例

HONDA公司成立於1948,創社社長本田宗一郎先生,年輕時就是一個很會作夢的人,「The Power of Dream」是他常掛在嘴邊的口頭禪,他也用此話鼓勵他的員工,尊重每一個員工,希望每一個員工都能夢想成真。

本田先生也認為:點子是公司成長的驅動力,真正的技術僅是公司經營哲學的一項成果。R&D存在的理由是可以提供顧客購買的樂趣,所以本田的R&D既不是research也不是develop,而是研究人與人的價值的機構。其企業信念(company principle)就是以全球化的觀點提供最好的產品、最合理的價格來滿足顧客。

Honda R&D的流程也蠻特別的,本著尊重個人的經營理念,“R”是由個人提出的點子或主題開始,先做可行性分析,再進入三階段的評估,然後再進入技術研究。 “D”開發產品則是依照公司的產品策略,由R階段挑選出的點子中再挑選符合策略的點子,評估、排序,設計完成後再交給Honda MotorRD都會成立跨部門的專案團隊,並排定開發時程來加以管理。

相片所示是本田宗一郎先生親自打造的第一台「摩托車」,目的是要滿足他最心愛的顧客,也是她心愛的妻子每天去採辦家用時,能「便利」的翻山越嶺,快快樂樂的返家。「便利」是顧客利益,也是他設計新產品的源動力,HONDA公司認為「R&D是研究人與人的價值的機構」、「R&D存在的理由是可以提供顧客購買的樂趣」,這兩句話正提示我們,企業的經營理念是創造顧客利益的最基本步驟。

2009年7月12日 星期日

如何創造顧客利益?

矽谷雖是創業家的天堂 但創業成功的比率僅有0.1%,而失敗的原因 中有90%來自無法創造顧客(Steve Blank,2008)。美國商務部國家技術與標準局在"Between Invention and Innovation"報告中指出,技術研究落入死亡之谷(Valley of Death)的原因,就是概念創造(Concept Creation)沒有做好,沒有弄清楚顧客的利益(Customer Benefit).

2001年11月Apple公司發表其第一代的iPod,然後逐年更新,在硬體之外加上軟體iTune,並建立iTune Music Store販售數位音樂。這一連串的產品創新,使得蘋果的營運績效直線上升,成為令人刮目相看的企業。iPod的設計除了時尚、感性外,其旋轉式的按鍵簡單、易用,加上後來建立的iTMS,讓音樂愛好者捨命相隨。蘋果被認為是「最深入了解目標客戶群,未被滿足的需求的創新者」。

蘋果很瞭解「顧客的利益」,所以iPod有很好的價值定位(Value Proposition)和價值組成(Value Configuration),換句話說該公司產品開發團隊「概念創造」做得很好,所以也創造了為數眾多的顧客,改造了音樂產業的營運模式,也使蘋果成為音樂產業的龍頭。

但iPod的產品概念到底如何形成呢?日本人說,因為此一產品開發團隊的負責人Jon Rubinstein在產品開發過程中,剛好到日本Toshiba公司拜會,看到該公司1.8", 5GB的HDD,覺得發現了珍寶,就決定用此一硬碟取代CD和MP3來儲存音樂,所以他們認為iPod的產品概念是意外形成。

不管日人的說法是對或錯,其實在實務上已有許多做法,像體驗設計、互動設計、情境設計和概念測試等,都可以用來了解顧客的需求、創造顧客的效益。但最重要的是我們要記取「死亡之谷」的教訓,不可一昧追求技術,應知道技術與市場間必須有動態的互動,這樣才能有好的產品概念,進而為公司創造顧客。

後記:Jon Rubinsten已在2007年離開Apple到Plam上班,並於2009年6月12日接任Plam C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