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Product Development Process (NPD Process): A disciplined and defined set of tasks and steps that describe the normal means by which a company repetitively converts embryonic ideas into salable products or services.(source:PDMA Glossary, 2004)
藝術、劍道不一定要有商業行為,所以可以定位為"創意"活動,但新產品開發的目的在銷售、賺錢,所以必須定位於"創新"。而產品創新活動大多在企業內進行,同時參與的部門與人數較多,為了釐清權責需要制定流程來加以管理。上述英文定義中,美國產品開發管理協會很清楚的說明,新產品開發流程是企業把原創點子轉換為可銷售的產品或服務的過程,而過程中所規定的步驟和工作是必須被遵守的。換句話說,開發流程是講求紀律的。
已離開MIT,自創顧問公司的Cooper先生,他所制定的Stage-Gate開發流程,規定每一開發階段(stage)完成後必須有一個關卡(gate),在關卡由一些專家共同來檢討整體開發工作,並決定是否往下繼續。這和ISO的設計審查(design review)或台灣科技產業所用的C-System雷同,大家有共同的做法,就是推動產品創新的過程,應有所規範,必須常檢討,不能脫序。企業中的實證研究,也證實良好的執行品質是縮短產品開發時間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Cooper不斷的改善他的「階段-關卡」系統,在第三代系統中他強調流程必須有6個F:彈性(Flexible)、模糊 (Fuzzy)、流動性(Fluidity)、聚焦(Fcous)、流暢(Facilitation)、長青(Forever green) 。流程絕非完全不能動彈,第一個F就認為流程的階段與關卡可依產品專案的風險加以合併或取消,第二個F則認為專案可以有條件放行,第三個F又認為流程可以重疊,後段的工作可以提前在前段做。前三個F把先前嚴格的紀律放寬,改為「開放的紀律」,意思是只要事前經過充分討論,在專案開始前重訂規則即可。
流程的目的是為了儘速完成產品創新方案,因此紀律的重點在「促進方案的運作」,而不是「論定方案的生死」,若死守紀律就是官僚,也絕不是我們訂定創新流程的目的。
欲進一步了解第三代「階段-關卡」系統者,可參考Robert G. Cooper, Winning at New Product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