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產品總經理

阿泰畢業於某國立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念研究所時,所上老師頻頻鼓勵同學,畢業後到企業界當「產品經理」,因位產品經理職務橫跨行銷、研發、製造和銷售等,見多識廣,是晉升企業高階管理人才的最佳工作位置。阿泰聽信老師的話,畢業後也順利地在某大電腦公司擔任產品經理的工作,工作非常的順利,老闆指派他擔任國外某大公司的專任產品經理,在阿泰用心的經營下,這家公司成為他們的關鍵客戶,讓公司的營業額快速的成長,也獲得主管的肯定。

但阿泰並不快樂,因為營業額雖然成長,但利潤反而降低,因為客戶頻頻的砍價,而且當阿泰提出新產品的創新概念時,客戶並不領情,只要求阿泰他們,照著客戶提出的規格書去做就可。回到公司阿泰找研發經理討論,要求降低新產品的成本,研發經理為了訂單,也只好答應,但成本的降低有其限度,而且勞工工資不斷的往上調整,公司高階主管當然瞭解此一情勢,所以最近決定把位於中國長三角的工廠,遷往重慶。阿泰覺得這種產品經理,對公司的貢獻不大,而且沒有將來性,所以做了五年後,毅然的提出辭呈,改換跑道。

產品利潤低並不是阿泰的錯,是公司的經營模式使然,阿泰只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OEM/ODM的經營模式使阿泰由「產品經理(Product Manager)」變為「專案經理(Project Manager)」,雖然需要去做跨部門協調的事,但這種工作只是討論部門間工作進度的配合而已,無法推動創新。溝通、協調、催進度並沒有為產品提高附加價值,屬「必要之惡」型的工作,他也因常期的低聲下氣請別人幫忙,由理想中的「Power Man」變成「Poor Man」。產品經理、專案經理在企業中都稱「PM」,但兩者真正的工作內容差異很大,前者才是真正的Power Man這是阿泰離職的真正原因。所以是經營模式,決定了員工的工作形態,迫使優秀的員工離職。

阿泰後來進入一家品牌公司,也是擔任產品經理的工作,但老闆要他企劃新產品、定義新產品、決定新產品的概念。這是產品開發的前端創新工作,他們有一個小團隊一起工作,除了理工科的研發工程師外,也有善解人意的社會學家,他們常接觸終端的消費者,瞭解他們真正的需求,然後一起動腦創新產品,提出產品概念,並與消費者互動,找出消費者真正需要的產品,然後評估其市場的潛力與技術的可行性。交給開發單位後,成立專案,並負責規劃產品的上市工作,解決研發、製造、銷售所有的問題。老闆把產品由生、老、病、死所有產品生命週期上的工作都交給阿泰來負責,並稱呼阿泰為「產品總經理」,要他肩負產品的成敗責任。

阿泰當然做得很高興,也很有成就感,後來他才瞭解,像他這樣的「產品總經理」,做的就是類似「品牌經理」的工作。在前端創新時,最重要的就是找出產品的靈魂,塑造產品的獨特性與賣點,這是產品成功最基本的要素。但產品總經理的職責真的很多、很重,成功的產品經理必須具有創業家的特質與技巧,具高度能量、充滿幹勁、承擔風險、堅毅持久的特質,也要懂得溝通、引導與建立團隊,能經由他人產生績效。換句話說,產品經理除了具有科技與行銷的專業外,他也必須具有上述的人格特質。

本文同步登載於"管理雜誌,2010年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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