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產業長期以來一直做OEM/ODM的工作,過去的研發長專注在技術,任務是把國外客戶提供的產品規格,解構成適合本土製造、生產的規格,在品質、成本、速度上有相當優秀的表現。但可惜的是這群人沒有產品創新的經驗,因為客戶沒有這樣的期望,企業主也覺得這樣的經營模式已不錯,不需要更改研發長的角色。
但產業外移後,整個社會開始檢討,企業是不是應該走不同的路線,所謂一哥、二哥這種以量取勝的思維是否應該改變?特別是跳樓、加薪事件緊箝著企業主後,企業主能想的難道僅有把工廠往內地工資較便宜的地方遷移嗎? 創新已是台灣社會的共識,我們的一哥、二哥們是不是也應朝此方向挺進,在創新上多一點著墨。
「研發」是企業價值鏈的龍頭,「創新」則是企業未來希望所繫,純技術性工作的「研發長」是否應該改為「創新研發長」較符合企業未來的需求?這是我對友人說他僅對了一半的原因。創新研發長除了傳統技術性的工作外,他應接觸顧客、了解顧客,找出顧客潛在的需求,以開發創新性的產品。為了企業的長青,他也必須制定長期的產品策略、技術策略,推動創新的制度與文化,使企業能不斷地自主創新。另外他也必須要扮演知識長的角色,建立企業的知識管理系統,培育自己的員工使他們懂得創新。
總之,我對友人講,他應找一個「創新研發長」來講課,而創新研發長應扮演CTO(Chief Technology Officer)、CINO(Chief Innovation Officer)以及CKO(Chief Knowledge Officer)這三種人物的角色,才可帶動企業的產品創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